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

2019-10-28 16:3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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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小微企業來說,是有一個叫增值稅的額度的,沒有達到標準就可以實行免征增值稅,下面會計學堂小編就來分析下小微企業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同時講講大家關心的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問題.

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

小微企業月銷售額低于10萬免征增值稅

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

根據兩部門發布的《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此外,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通知明確,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通知并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外,根據通知,《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第(一)項關于初創科技型企業條件中的"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調整為"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3000萬元"調整為"資產總額和年銷售收入均不超過5000萬元".

兩部門表示,各級財稅部門要加大力度、創新方式,強化宣傳輔導,優化納稅服務,增進辦稅便利,確保納稅人和繳費人實打實享受到減稅降費的政策紅利.

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

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

建議賬務處理如下:

1.每月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

借: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

貸: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固定資產清理/工程結算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按照機構所在地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適用稅率和教育費附加征收率計算計提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2.季度申報時,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建議轉到"營業外收入"明細科目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營業外收入

需要提醒的是,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損益不包括,當期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將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

3.季度末時,達到增值稅制度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季度內計提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沖回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紅字)

需要提醒的是,沖回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不包括,當期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將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計算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小微企業月銷售低于十萬怎么做賬上文分三種情況給出了具體的分析,小編提醒大家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繳納增值稅、消費稅、文化事業建設費,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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