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抵扣進項稅40%到第二年如何轉出

2018-10-09 16:2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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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抵扣進項稅40%到第二年如何轉出

答:購入不動產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60%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0%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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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項稅轉出是什么意思?

進項稅額轉出指的是企業購進的貨物發生非常損失(非經營性損失),以及將購進貨物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抵扣的進項稅額應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轉入有關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當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接受的應稅勞務不是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而是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或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等情況時,其支付的進項稅就不能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實際工作中,經常存在納稅人當期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事先并未確定將用于生產或非生產經營,但其進項稅稅額已在當期銷項稅額中進行了抵扣,當已抵扣進項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用于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購進貨物發生非正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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