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舊車銷售的申報納稅
首先不需要去稅務局辦理增加稅種登記手續;其次,屬于非增值稅納稅人銷售已使用過的列入固定資產的舊機動車,按下列公式確定銷售額和應納稅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2%
如果是屬于銷售使用過的未列入固定資產的舊機動車,應按如下公式計算:應納稅款=銷售價(或評估價格)/(1+3%)*3%
購進時未抵扣進項稅額,一般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根據增值稅相關規定,購進時該固定資產不屬于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資產范圍,納稅人購進時當然無法抵扣進項稅額.但銷售時由于政策變化,該固定資產屬于可抵扣的資產范圍.
(1)增值稅轉型前購進的固定資產:生產型增值稅下,購進固定資產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所以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其購進的固定資產未抵扣進項稅額.
(2)2013年8月1日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納稅人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游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所以企業在2013年8月1日前購進的上述資產也未抵扣進項稅額.

擴展資料:
由于增值稅實行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款的制度,因此對納稅人的會計核算水平要求較高,要求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但實際情況是有眾多的納稅人達不到這一要求,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將納稅人按其經營規模大小以及會計核算是否健全劃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
(1)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生產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占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50萬的;
(2)從事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經營,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的.
小規模納稅人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即納稅人的貨物生產或者提供勞務的年銷售額占年應稅銷售額的比重在50%以上),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
(2)除上述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含本數).
公司舊車銷售的申報納稅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發票作廢或沖紅之后,已預繳的稅款可以用于抵減當季度內新代開發票需預繳的稅款,也可在當月直接辦理退稅,或者在季度申報結算后產生"應退稅額"時再申請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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