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稅務機關有哪些強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措施?
社會保險費是指在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過程當中,雇員和雇主按照規定的數額和期限向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繳納的費用,它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來源.
也可以認為是社會保險的保險人(國家)為了承擔法定的社會保險責任,而向被保險人(雇員和雇主)收繳的費用.
對已責令限期繳納,但逾期仍未按規定繳納人扣代繳或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縣級以上地方稅務機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從其存款中扣繳;
(2)扣押、查封、拍賣、變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繳費額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以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費款;
(3)申請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征收.
地稅機關采取強制措施時,對繳費單位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

社保卡一、二、三檔的區別是什么?
1、就醫原則:
一檔參保人:市內任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二檔參保人:門診在綁定社康中心就醫,住院在市內任一定點醫療機構就醫,門診大病在規定醫療機構就醫.
三檔參保人:門診在綁定社康中心就醫,住院及門診大病在規定醫療機構就醫.
2、普通門診待遇:
一檔參保:人個人賬戶用于支付參保人普通門診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社康中心的基本醫療費用,70%由個人賬戶支付,30%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
二檔參保人/三檔參保人:屬于甲類藥品和乙類藥品的,分別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屬于醫保目錄的單項診療或醫用材料的,由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額不超過120元;
社區門診統籌基金支付給每位二檔、三擋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總額不超過1000元.
3、個人賬戶家庭共濟:
一檔參保人:個 人賬戶積累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超過的部分可以到定點藥店購買醫保目錄范圍的非處方藥;
可以為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 和直系親屬支付其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自付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
可以為本人及其已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和直系親屬的健康體檢、預防接 種費用.
二檔參保人/三檔參保人:無
4、門診大型設備檢查和治療所發生的費用:
一檔參保人: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80%
二檔參保人/三檔參保人:按普通診療項目單價最高不超過120元支付
社會保險費是參保單位與個人按照保險費率繳納的費用,是社會保險基金的最主要的來源,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后,實行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以上就是"地方稅務機關有哪些強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措施"該問題的詳細解答,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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