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到2023年12月,有一般項目加計抵扣,有余額沒有抵扣完,但是到2024年1月的申報表里面,一般加計抵扣期初余額是0,是不能結轉到下一年嗎?
答: 這個政策在2023.12.31就截止了,也不累計到下一年
老師好,公司在2023年符合“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但2024年不符合這個政策。2023年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加計抵減情況期末余額中有結余,請問這個余額該如何處理?2024年可以繼續底抵扣2023年的結余金額嗎?
答: 不可以繼續抵扣的,沒有政策了就沒法抵扣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加計抵減政策期間(2019年3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某企業在2019年符合并有在享受加計抵減,其2019年12月剩有未抵減的稅額,可否流轉到2020年1月繼續抵扣?如果1月份還是抵扣不完,可否2月、3月...繼續,一直到抵扣完為止?(根據2019年實際銷售比例情況,2020年未必繼續能享受加計抵免政策)
答: 你好同學,政策到期之前可以結轉到下一期繼續抵扣,但是政策執行到期后,納稅人不再計提加計抵減額,結余的加計抵減額停止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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