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銅大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外單位加工某消費稅應稅材料(非金銀首飾),原材料價款20萬元,加工費用5萬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為2萬元(不考慮增值稅),材料已經加工完畢驗收入庫,加工費用尚未支付。假定該企業材料采用實際成本核算。根據該項經濟業務,回答下列問題:(1)寫出銅大股份有限公司向受托方發出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會計分錄。(2)如果銅大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寫出銅大股份有限公司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和消費稅時的會計分錄,和銅大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會計分錄。(3)如果銅大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銷售(銷售價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寫出銅大股份有限公司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費和消費稅時的會計分錄,和銅大股份有限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的會計分錄。
答: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發給你
A企業委托B企業加工應稅消費品,發出去原材料價格是10000元,支付加工費不含稅價格8000元,增值稅率百分之13,A企業收回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稅率百分之20
答: 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A企業委托B企業加工應稅消費品,發出去原材料價格是10000元,支付加工費不含稅價格8000元,增值稅率13%,A企業收回后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稅率20%
答: 你好,代扣代繳消費稅為(10000%2B8000)/(1-20%)*2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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