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 :委托加工收回的高檔化妝品繼續加工成其他高檔化妝品,加工完成后售出80%,這個應繳納的消費稅是以銷售額的80%為計稅依據,還是銷售額全部為依據
答: 你好,以銷售額的80%為計稅依據
麗妍化妝品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1年6月將一批自產的高檔化妝品用作職工福利,化妝品的成本8000元,該化妝品無同類產品市場銷售價格,已知其成本利潤率為5%,消費稅稅率為15%,計算該批高檔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和增值稅銷項稅額.要求:(1)計算該批高檔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2)計算該批高檔化妝品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答: 你好,計稅依據是8000*(1+5%)/(1-15%)=9882.35 增值稅9882.35*13%=1284.7055 消費稅9882.35*15%=1482.352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某企業2021年9月銷售自產化妝品,取得含稅銷售額904萬元:另外接受某公司委托,加工高檔化妝品一批,原材料成本為200萬元,加工費為80萬元(不含增值稅)。化妝品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要求:(1)計算該企業銷售自產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2)計算該企業受托加工化妝品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
答: 你好 (1)計算該企業銷售自產化妝品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904萬/1.13*30% (2)計算該企業受托加工化妝品應代收代繳的消費稅稅額=(200萬%2B80萬)/(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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