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 ,建筑業按照項目所在地進行預交稅款,之前個人所得稅是可以在預交的時候,交一部分的,按照新規目前有些區域個人所得稅這一塊,要自己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進行按月申報,有人給我們的建議是做農民工工資表,按照不高于5000的工資來做,可以抵消一部分個人所得稅,也有人建議直接按每次預交稅款的增值稅1%申報,對于施工企業,這兩種建議,對我們有利的是哪一條?就是這兩個建議的區別和我細說一下呢
答: 我只聽過第一種,首先按照第一種,可以免掉預繳的個人所得稅,但是風險是如果稅務局來查賬,發現你發放的工人工資與申報的不符,那么你公司會承擔不實申報的風險,所以我建議要自己搞明細申報,但是按實發放或者稍微做一點文章,這比整個工程收你千分之八的個稅要劃算的多。 第二種不明白他的點在哪,預繳增值稅的1%?
駐外施工企業,已經預交的個人所得稅2021年,需要核銷嗎?
答: 同學您好,外管證需要核銷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我們施工掛靠別人企業,別人收我們企業所得稅2%,這個合理嗎,江蘇這邊所得稅稅負率是多少呢
答: 這個是預繳的所得稅吧 如果你們辦外管證了 不需要承擔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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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偉 追問
2019-07-08 13:50
王偉 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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軼塵老師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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