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請教您個棘手的問題。有個人員申報的應發工資是3500,她實際每月的應發工資是9000,公積金按當地最低的繳費基數2010*12%=241,每月公積金扣她個人241元,公司部分也是241元,現在該員工明確要求,公積金按9000的基數給她交,每月公司還是只出241元,多出的公司部分和個人部分合計1919元都她自己個人工資里扣,請問,在我申報工資3500元不變的情況下,我能按她每月個人承擔的部分9000元*12%=1080元申報專項扣除嗎
答: 你好,不可以的哦,你賬上多少就要按多少
申報公積金時,可以按照沒有扣除員工績效工資的基數來繳納嗎?
答: 您好,這個是可以的,沒關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三項經費支出的扣除的計稅基數實發工資總額是那個數,因為計提工資的實發數和發工資不是同一個月,我想知道這個實發工資是不是申報個稅的應發工資扣除個人社保公積金的數?比如:2020年1月到12月的計提的工資扣除個人社保公積金后12萬,2020年一年實際發的是2019年11月到2020年10月的工資扣除社保公積金后10萬,應該是哪個數?
答: 你好,年一年實際發的是2019年11月到2020年10月的工資扣除社保公積金后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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