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造不動產領用庫存水泥進項稅額需要轉出嗎
答: 學員你好, 全面營改增之后,建造廠房屬于連續用于生產應稅項目,進項稅不需要做轉出處理。當時因為廠房是不動產,進項稅額需要分步抵扣,當月抵扣60%,第13個月抵扣40%。這里自產的水泥進項稅額在購進時已經100%抵扣,因為用于了不動產項目,所以應當當月抵扣60%,第十三個月抵扣40%,才有了將抵扣的40%進項稅轉出到待抵扣進項稅,第十三個月再做反分錄。
老師領用水泥用于建造廠房,進項稅額轉出嗎
答: 全面營改增了,不用進項稅額轉出了,進項可以正常抵扣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工程領用本企業生產的水泥一批用于建造廠房,實際成本為400000萬元,相關進項稅額68000,。分錄怎么寫?需要不需要考慮把40%的進項稅轉出留以后抵扣?
答: 您好,分錄,借;在建工程,40萬元,應交稅費-待抵扣增值稅,27200元,貸:產成品,40萬元,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2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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