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請問發票上最下一欄有個“收款人”,這個在法律上有什么含義沒有?
答: 您好,這個在法律上,是收到款的,或者收到款的負責的人。
這種發票有沒有法律效力
答: 你好,能提供一下發票的圖片嗎??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收款方應開具但未開具發票導致付款方未收到發票,對于付款方記賬憑證缺失發票違反哪些法律法規?該如何處罰?
答: 會計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回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法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第二十一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