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質押的范圍

根據《物權法》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1、匯票、支票、本票。
2、債券、存款單。
3、倉單、提單。
4、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5、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6、應收賬款。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抵押權實現前抵押物的保管費用嗎?
答: 您好,是包括這個保管費用的
質權(動產/有權利憑證的權利)→自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質權(其他權利)→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其中【有權利憑證的權利指的是什么?】【質權(其他權利指的是什么?】
答: 您好,有權利憑證的權利①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應當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將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押合同自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其他權利③以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權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抵押權大于質押權大于未抵押是嗎
答: 你好,抵押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如某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并以自己的住房作抵押,這時銀行即為抵押權人。 留置權優先于抵押權情況: 1、《擔保法》第84條第一款規定:“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留置權?!?2、《擔保法解釋》第79條第二款規定:“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并存時,留置權人優先于抵押權人受償。 3、《物權法》第239條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押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 免費提問

- 極速解答

- 緊急催問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