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方開票不填開戶行是否有效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條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專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1、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2、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4、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對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專用發票,購買方有權拒收。所以銷售方不填開戶行和賬號是不可以的。
開票方專票未填寫開戶行及帳號 是否有效
答: 開票方專票未填寫開戶行及賬號,屬于項目不齊全,不符合開具要求,不能進行抵扣。 專用發票的開具要求如下: ● 購買方和銷售方的基本信息必須完整填寫。 ● 單位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單位地址和電話、開戶銀行和賬號必須全部填寫完整。 ● 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必須填寫,稅率必須正確。 ● 金額必須正確。 ● 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 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加蓋發票專用章。
開普通發票,銷售方的 開戶行及賬號沒填,有效嗎?
答: 如果銷售方是個體戶的話是沒問題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房地產開發公司開具的普通增值稅發票,銷售方的開戶行名稱和賬號沒填,這種發票有效不?
答: 你好一般普票是可以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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