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是什么意思

所謂民事責任就是觸犯法律給他人會社會造成損失損害的,但是,性質程度輕,夠不上刑事責任,這些就是民事責任。而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就是說人雖然是人但是在法律上不能算完全個體,比如小孩,神經病,這些人因為個人缺陷在法律上是不能健全活動的,主要是不能很好的履行義務也就對應的權利的使用上搜到限制。這些人就叫做沒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人。
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是否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律依據是什么
答: 您好,這個是分析嗎還是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
答: 就是說你個人的財產和公司的財產不能區分的話,公司發生了債務,要用個人的財務償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下列關于代理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被代理人合法權益責任承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代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相對人不承擔責任 B.相對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不承擔責任 C.代理人與相對人應當平均承擔民事責任 D.代理人和相對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答: 您好,選D,代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相對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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