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是怎么樣的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36號附件一《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相關政策規定,需要轉為一般納稅人的標準是:
1、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2、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
3、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以該業務為主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萬元;
營業稅改增值稅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及現代服務、生活服務、餐飲服務等行業,年應稅服務銷售額超過500萬元(含500萬元)的納稅人;
其他行業年應稅銷售額超過80萬元。
達到以上標準就要轉為一般納稅人。
一般納稅人年銷售額標準是怎么樣的為會計學堂整理,以上啰嗦了這么多,大家只要記住幾個數字即可,也不需要對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的概念過度的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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