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保金的計算方法和征繳方式
計算公式是什么?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

什么樣的殘疾人可以納入計算
(1)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
(2)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特殊計算細則有哪些
(1)1至2級殘疾人或1至3級軍殘人員,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計算(2倍計算);
(2)3至4級殘疾人或4至8級軍殘人員,按照安排1名殘疾人計算(1倍計算).
(3)可跨地區招用殘疾人;
(4)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5)存在上下級隸屬關系的單位就業的殘疾人,按月計入其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項目申報繳納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上文小編介紹了殘保金的計算方法和征繳方式是怎樣的,大家對這個內容了解的怎么樣呢?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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