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清繳退還的增值稅分錄

2020-07-24 11:2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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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算清繳退還的增值稅分錄如何記錄?企業在匯算清繳的過程中收到了退回來的稅款,在會計分錄上的可以計入銀行存款和應交稅費類的科目記錄;具體的退稅賬款的賬務處理資料歡迎你們來閱讀下述文章,希望對你們理解有所啟發.

匯算清繳退還的增值稅分錄

收到匯算清繳后所得稅退稅款時

1、先收稅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

2、再沖所得稅費用

借記:應繳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記:所得稅費用

3、多交的所得稅費用記入凈利潤

借記:所得稅費用

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匯算清繳退還的增值稅分錄

企業所得稅退回的賬務處理

關于企業所得稅退稅的會計處理,有兩種不同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是企業當期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應沖減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科目;第二種認為實際收到的退稅并不是企業實際經營收益,而屬于獲得的純利潤,應當直接進入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等科目.兩者的共同點都在于堅持收付實現制,不同點在于收到退稅款的性質認定.

這兩種觀點或失之于偏頗,或缺少基本的理論支持.

因為,盈余公積是企業稅后利潤分配過程中產生的,資本公積則有其特定的會計處理規定,將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跳過稅后利潤認定環節,直接進入利潤分配環節,或者進入資本公積,顯然不符合規定.

第一,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不能認定為稅后利潤,不能按照稅后利潤分配的辦法處理.稅后利潤的認定有其嚴格的程序.退稅所得不是企業直接生產經營結果,而是企業前期或者當期生產經營結果的延續反映,并且一旦獲得退稅就處于企業的實際控制之中,與稅后利潤有著本質區別.至于企業當期經營是否盈利,應當將企業生產經營狀況與企業所得稅退稅結合起來衡量.

第二,企業所得稅退稅所得也不能全部認定為企業當期的所得稅費用的減項因素.從企業所得稅減免稅政策制訂角度和實際操作流程看,企業所得稅減免稅類型較多,程序各異.受到稅收征管規程的制約,不同目的的減免稅,實際操作流程不同,企業所得稅退稅款最終用途也不完全相同,企業實際獲得的經濟利益也不完全相同,具體會計處理不可能完全一致.

匯算清繳退還的增值稅分錄如何處理?其實通過上文整理的相關介紹資料,相信大家都知道企業匯算清繳的過程中收到退稅賬款,在會計處理上是可以計入銀行存款的科目處理,對此關于企業所得稅的兩種不同處理觀點都有提及,如果你們還想學習更多相關的資料,歡迎你們來本網站上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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