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年度的補交的海關增值稅可以抵扣嗎
在期限內可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后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規定:"二、納度稅人進口貨物取得的屬于增值稅扣稅范圍的海關繳款書,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規定,自開具之日起90天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逾期未申請的知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補繳關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按照《海關進出口貨物減免稅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9號)第三十條規定, 企業將在海關監管年限內的免征關稅設備移作他用,應當事先向主管海關提出申請.經海 關批準后移作他用.企業應當按照移作他用的時間補繳相應稅款;移作他用時間不能確定 的,應當提交相應的稅款擔保,稅款擔保不得低于剩余監管年限應補繳稅款總額.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 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 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因此,企業將監管設備移作他用,補繳的進口關稅,外購設備繳納的相關稅費,需計 人設備成本中.
據所述情況判斷,企業向海關申請分年繳納,不屬于移作他用時間不能確 定繳納稅款擔保情況.企業一次性繳納與分年繳納的賬務處理差異不大.具體賬務處理如下:1.確認補交關稅:借:固定資產貸:應交稅費--應交關稅2.-次性/分次繳納:借:應交稅費--應交關稅貸:銀行存款該監管設備改變用途補繳的關稅計人固定資產成本后,按新成本在剩余年限計提折舊, 并按該設備的用途計人相關科目:借: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
對于上年度的補交的海關增值稅可以抵扣嗎已經講完了,要抵扣進出口產生的增值稅的時候,我們需要取得海關專用繳款書,這就是我們的抵扣憑證.會計學堂的講解就到這里,大家有不明白的,請點擊會計學堂的小窗口進行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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