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特點有哪些
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在 特定的環節征收的一種稅.
消費稅的特點有哪些
(1)征收范圍具有選擇性,也就是說,它只是鉆則一部分消費品和消費行 為征收,而不是對所有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征收.
(2)征收環節具有單一性,也就是說,它只是在消費品生產、流通或消費 的某一環節一次征收,而不是在消費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的每一個環節征收.
(3)征收方法具有靈活性,也就是說,它可以根據每一課稅對象的不同特 點,選擇不同的征收方法.即可以采取對消費品指定單位稅額依消費品的數量實 行從量定額的征收方法,也可以采取對消費品或消費行為制定比例稅率依消費品 或消費行為的價格從價定率的征收方法.
(4)稅率、稅額具有差別性,可以根據消費品的不同種類、檔次(豪華程 度、結構性能)過者消費品中某一物質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費品的市場供求狀況、 價格水平、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等情況,對消費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稅率、稅額.
(5)稅負具有轉嫁性,也就是說,消費稅無論是在哪個環節征收,也無論 是實行價內征收,還是價外征收,消費品中所含的消費稅最終要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有些消費稅,直接由消費者負擔,例如就消費行為征收的筵席稅.

消費稅的作用
(一)體現消費政策,調整產業結構
消費稅的立法主要集中體現國家的產業政策和消費政策.如:為了抑制對人體健康不利或者是過度消費會對人體有害的消費品的生產,將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列入征稅范圍;為了調節特殊消費,將摩托車、小汽車、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列入征稅范圍;為了節約一次性能源,限制過量消費,將汽油、柴油等油品列入征稅范圍.
(二)正確引導消費,抑制超前消費
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總體財力還比較有限,個人的生活水平還不夠寬裕,需要在政策上正確引導人們的消費方向.在消費稅立法過程中,對人們日常消費的基本生活用品和企業正常的生產消費物品不征收消費稅,只對目前屬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費的物品以及其他非基本生活品征收消費稅,特別是對其中的某些消費品如煙、酒、高檔次的汽車等適用較高的稅率,加重調節,增加購買者(消費者)的負擔,適當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費.
(三)穩定財政收入,保持原有負擔
消費稅是在原流轉稅制進行較大改革的背景下出臺的.原流轉稅主要稅種-增值稅和產品稅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卷煙、酒、石化、化工等幾類產品上,且稅率檔次多,稅率較高.實行新的、規范化的增值稅后,不可能設置多檔次、相差懸殊的稅率.所以,許多原高稅率產品改征增值稅后,基本稅率17%,稅負下降過多,對財政收入的影響較大.為了確保稅制改革后盡量不減少財政收入,同時不削弱稅收對某些產品生產和消費的調控作用,需要通過征收消費稅,把實行增值稅后由于降低稅負而可能減少的稅收收入征收上來,基本保持原產品的稅收負擔,并隨著應稅消費品生產和消費的增長,使財政收入也保持穩定增長.
(四)調節支付能力,緩解分配不公
個人生活水平或貧富狀況很大程度體現在其支付能力上.顯然,受多種因素制約,僅依靠個人所得稅不可能完全實現稅收的公平分配目標,也不可能有效緩解社會分配不公的問題.通過對某些奢侈品或特殊消費品征收消費稅,立足于從調節個人支付能力的角度間接增加某些消費者的稅收負擔或增加消費支出的超額負擔,使高收入者的高消費受到一定抑制,低收入者或消費基本生活用品的消費者則不負擔消費稅,支付能力不受影響.所以,開征消費稅有利于配合個人所得稅及其他有關稅種進行調節,緩解目前存在的社會分配不公矛盾.
本文主要講述了消費稅的含義、消費稅的特點以及消費稅的作用,相信大家通過這些內容的學習,對消費稅這個知識點已經有了深層次的理解,如果還有其他相關問題需要了解,可以到網站資訊欄目查詢相關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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