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補開增值稅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七條規定,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解讀明確,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前發生的營業稅涉稅業務,需要補開發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需要補開發票的情形主要有:
(一)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的;
(二)已申報營業稅,已開具發票,發生銷售退回或折讓、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或重新開具發票的;
(三)已補繳營業稅稅款,未開具發票的。

增值稅發票遺失怎么辦
發生發票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于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可以憑購買方出具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重新開具發票。
由于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相對嚴格,一些納稅人發現開具發票錯誤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經抄稅等,對于這種不能作廢的發票而又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銷貨方應先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專用發票。
哪些情形可以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整理如上,既然丟失或是被盜發票,自然有相應的規則來規范這類問題,以上的敘述足以讓你認清這點,有相關問題可以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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