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產品含免稅原材料的財稅處理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第三條規定,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其他有關規定中列明的不能按規定計提進項稅額的免稅貨物。
理解“免、抵、退”稅辦法,主要掌握以下三步:
公式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留抵稅額。
公式1計算結果有以下兩種情況:

若為正數,說明當期內銷大于外銷,銷項稅大于進項稅,期末作繳稅處理。
若為負數,無外銷,則要將進項額在下期留抵;有外銷,則按以下公式比較外銷貨物。
公式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
公式2其實起一個判斷作用,是企業辦理退稅的最大極限,用來比較免抵退稅額與期末留抵稅額,哪個小就按小的數據申辦出口退稅。
公式3: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公式3一方面是出于稅務計算的目的,另一方面是賬務處理的需要,只有這樣,“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才能達到借貸平衡。
出口商品要交增值稅嗎?
一般來說,不是能源類的產品,出口是免稅的。
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7號《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規定:
自2002年1月1日起,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稅管理辦法和制度。
其中免稅是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
出口產品含免稅原材料的財稅處理如上,做出口的企業有免抵退的稅收優惠,這個大家未必完全知道,如果沒有系統學習的話,小編建議大家可以關注會計學堂,學習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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