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用預繳稅款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若干增值稅規范性文件引用法規規章條款依據的通知》(國稅發〔2009〕10號)的規定,納稅人自稅務機關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次月起的6個月內進入納稅輔導期。

輔導期納稅人按次領購發票數量不能滿足當月經營需要的,可以再次申請領購發票,但每次申請領購發票前,必須依據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向主管稅務機關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稅款的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增售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輔導期增值稅申報表(二)如何填寫?
填寫附表二:
在“一、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中第3欄“前期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填寫:份數10 金額200000 稅額34000
在“三、待抵扣進項稅額”中第24欄“本期認證相符且本期未申報抵扣”填寫:份數8 金額160000 稅額27200
輔導期的一般納稅人用預繳稅款嗎如上所述,預繳的稅款是否可以扣除也是一個問題,有些學員并不思考這些,不過既然是學習,應該懂得拓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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