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標準是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規定: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和使用在“應付職工薪酬”賬戶進行核算。
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來源在統一單位和統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業),可在工資總額2.5-5%的范圍內掌握開支,直接列入生產成本(流通費)。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屬于企業開發新技術、研究新產品的技術培訓費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屬于其他的職工培訓費用,則仍在企業稅后留利中開支。
職工福利費支出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標準是什么?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是如何處理的,在工資的百分之多少是準予扣除的呢?答案是工資總額的14%部分,準予扣除,超過就不能扣除哦,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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