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屬于營改增納稅人嗎

2018-03-19 11:49 來源:網友分享
3810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屬于營改增納稅人嗎? 目前,正在全國推開的“營改增”工作主要集中在居民企業,非居民企業的“營改增”工作很容易被忽視。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屬于營改增納稅人嗎

答:依照國務院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代表機構是指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與該企業業務有關的非營利性活動的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可從事與外國企業產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市場調查、展示、宣傳活動以及與外國企業產品銷售、服務提供、境內采購、境內投資有關的聯絡活動,一般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除非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協定另有規定。從實際情況看,由于業務所限,多數代表機構并無經營收入。

從國際情況看,多數國家對外國代表機構并不征稅。我國出于維護國家稅收權益等考慮,對代表機構按照功能與風險配比以及收入來源地原則進行征稅。按照現行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代表機構應當就其應稅收入依法申報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同時規定,代表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并應按照實際履行的功能和承擔的風險相配比的原則,準確計算其應稅收入,據實申報繳納營業稅和增值稅。

按照“營改增”試點政策,在我國境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提供應稅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非營業活動中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提供的服務,不屬于提供應稅服務。由此可見,代表機構本來就應該按其應稅收入分別繳納營業稅或增值稅。在此次“營改增”試點中,只要提供上述“營改增”范圍的應稅服務,就應該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屬于營改增納稅人嗎

不過,代表機構的情況比較復雜,根據筆者調研情況看,代表機構按是否提供應稅服務并取得收入可分為三類,不同類型的代表機構具體是否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類是不取得實質性收入的代表機構。這類代表機構來華的目的是進行前期市場調查、聯絡客戶、探尋市場需求和提供產品售后服務等,一般不需開具發票,也不取得有償收入,只有經費發生。一般情況下,可認為這類代表機構未向我國境內客戶提供實際的應稅服務,不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

不過,對這類代表機構,在實踐中判定其是否屬于“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時,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目前,對代表機構的稅收征管主要依據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但該辦法未具體明確如何按功能與風險配比原則計算應稅收入,也未明確如何劃分據實、按收入核定與按經費核定三種應稅所得確認方式。從稅理上講,對此類代表機構既然能按經費核定應稅收入征收企業所得稅,也應該能就其核定收入征收增值稅或營業稅。但從實踐角度看,由于信息不對稱,加之這類代表機構不需開具發票,稅務機關在判定這類代表機構增值稅應稅收入時,沒有充足的依據。即便按經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征收企業所得稅,一般也是按年度進行,因此,這類代表機構可暫不列入此次“營改增”范圍的納稅人。

第二類是可以取得應稅收入的代表機構。這類代表機構主要分為外國律師事務所代表處和外國商會。其中,外國律師事務所按照我國相關法律文件規定,只能在中國設立代表處,且只能從事國外法律相關的咨詢業務,可以通過開展咨詢服務收取費用,并對外開具發票,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外國商會在我國可以給相關企業提供咨詢、廣告、展覽等服務,也可以取得收入并開具發票,同樣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

第三類是代售總部機票、代收機票款的外國航空公司類代表處,本身不屬于增值稅納稅人,而應該屬于“營改增”后代扣代繳增值稅的納稅人。

為方便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判定,經過反復研究分析并報經上級部門批準,北京市自2012年9月1日開展的“營改增”試點,最終確定了外國律所代表處與外國商會為“營改增”增值稅的納稅人,外國航空公司代表處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據了解,將部分代表機構納入試點范圍,這在全國尚屬首次。在當前正在推行的“營改增”全國改革中,稅企雙方對此問題應重視起來。

下一步,建議國家有關部門盡快出臺代表機構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按功能與風險配比原則計算應稅收入以及按三種方式確認應稅所得的具體標準、方法和應用范圍。同時,應綜合考慮增值稅、營業稅與所得稅之間的內在聯系,即代表機構營業稅、增值稅中的應稅收入同時應是企業所得稅的應稅收入。換言之,代表機構營業稅、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同時也應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反之亦然。在此基礎上,具體明確代表機構的哪些業務屬于“營改增”范圍,以便使基層稅務人員在政策執行時心里有底,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公平。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文章
  • 企業自查補稅是否加收滯納金
    企業自查補稅是否加收滯納金?在稅務申報中,很多學員們應該也都是有所了解,企業可以通過自查方式來申報補稅的,那么對于這種自查補稅是否加上滯納金的問題很多學員就不是很清楚的,有點認為是不用加收滯納金,有些則是認為需要的。今天,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內容中對此加收和不加收滯納金的情形進行介紹,希望對你們理解和學習都是有所啟發的。
    2026-05-15 16
  • 掛靠社保賬務合規紅線在哪里
    掛靠社保賬務合規紅線在哪里?從法律角度來理解,掛靠社保本身就是違法的行為,在財務處理上針對掛靠社保的合規處理紅線很多學員不是很清楚的,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文字中進行介紹,內容包含勞務關系是否真實存在、社保工資是否一致以及參保低等,這些紅線內容學員們一定需要掌握的,因此小編老師建議你們可以先來閱讀下述內容,讀完之后對你們肯定有幫助的。
    2026-05-16 16
  • 校企合作經費賬務如何劃分
    校企合作經費賬務如何劃分?據小編老師所知,關于校企合作費用的劃分可以根據其使用用途及類型來定的,正常情況下可以將其劃分為技術費用和技術服務費用兩種;這兩種不同性質的費用在入賬上也是有所差異的,這點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內容中分別展開闡述,如果你們正好對此方面財務知識有興趣的,可以先來閱讀下述文章,讀完之后肯定會有所啟發的。
    2026-05-20 11
  • 賬面預收款項超期該如何處置
    賬面預收款項超期該如何處置?通常來說,企業的賬面預收賬款指的就是那些在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前收到的賬款,如果預收賬款逾期沒有轉為收入的話,那么對于企業的經營也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對于預收賬款逾期的處置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區分處理的,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內容中從三個方面來講解,如果你們正好想要理解這方面的知識,都是可以來閱讀下述文字試試。
    2026-05-20 16
  • 代收代付款項是否涉及稅費
    代收代付款項是否涉及稅費?這個問題,小編老師認為在稅務處理上應當是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處理的,其中可能會涉及到的稅費包含增值稅、個人所得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等;學員需要判斷代付代收賬款在什么情況下發生,導致的稅費計算也是不同的。小編老師將會在下述文章中對此三種不用情況下稅費的征收進行介紹,希望對你們理解和學習都是有所啟發的。
    2026-05-20 11
  • 逾期未付賬款清理有無時間要求
    逾期未付賬款清理有無時間要求?按照相關條款的規定,對于逾期未支付賬款的清理確實有相關的時間要求的,在這一方面上不同類型的公司或者單位在要求上也是不同的,比如說國有單位、事業單位以及民營企業等等;在下文中小編老師將會針對法定付款期限以及存量欠款清理時間兩個維度來介紹,如果你們正好想要學習這些內容,都是可以來閱讀下文試試。
    2026-05-21 7
相關問題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