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了怎么辦?
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88規定:銀承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開戶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據權利時效的(即票據到期日算起2年以內),在按有關規定做出說明后仍可以通過委托收款銀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若承兌匯票已超期時,應該做如下處理:

1、首先檢查承兌匯票,看是否有印鑒章模糊、印鑒章加蓋錯誤、多蓋印鑒章、騎縫章不騎縫等,如果有的話,應該要讓相對應的公司出具證明方可解兌;
2、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最后的一個背書框里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并在背書框寫上“委托收款”,而在被背書人上填寫自己公司的開戶行;
4、寫一份情況說明給付款行,請求該銀行付款,再表明“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由我單位自行承擔”;
5、做好以上內容后,將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托收憑證、相關的證明一起拿到自己的開戶行,到柜臺進行請求解付。銀行受理后,一般5-7個工作日就可以下款到賬。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銀行承兌匯票到期了怎么辦,謝謝大家已經有所了解,更多的財務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