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

2018-07-26 15: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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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在會計的日常工作中,難免會遇到各種特殊的情況,工資先計提不發放賬務就是其中的一種,那么當你遇到這種情況時你會怎么處理?下面就由會計學堂的小編來為你進行解答.詳情請閱讀下文.

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

答:企業計提及發放工資相關分錄如下: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注:計提工資未發,做以上兩步即可;計提后未發的工資在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不做任何賬務處理.等次月發放工資再做處理,如下: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

上月計提的工資本月未發怎么處理?

答: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和稅法的規定,收入需要支出相配比.工資支出是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自然需要與當期的經營活動及收入相對應.所以一般企業都需要在每個月末前計提本月應當負擔的工資,從而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當月計提的工資,一般下月發放,當然也可以就在當月發放.所以你在年底前一定要計提足當年應當負擔的工資,但如果你已經提前就預提過了就不能再多提了,假如已經多計提了的則需要沖回.按照稅法的規定,只有符合規定且實際發放的工資才能計入成本費用在所得稅前列支,當然你當月計提的工資,在下月內發放給員工的,應當算作實際發放的.

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上述文章解答了已經計提不再發放的工資怎么處理的相關問題,除此之外,還對上月計提的工資本月未發怎么處理的相關內容進行了簡單的闡述.本文僅供參考,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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