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如何做財務處理呢?
答:對于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按無形資產攤余價值轉出,按實際售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售價乘相關稅率計算應交營業稅,差額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借:銀行存款等科目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借方差額)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營業外收入(貸方差額)
在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使用權過程中,如果技術許可方派人員為該項技術的應用提供有關支持、指導等服務,并收取服務費,無論是單獨收取還是包括在技術價款中,均應視為特許權使用費,適用本條的規定。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上述分析,關于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的財務處了,您現在清楚了嗎?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歡迎您繼續支持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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