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貨運代理免增值稅如何做稅務處理?
答:小編認為,對于間接貨運代理免增值稅,可以這樣處理:
直接減免或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稅時為: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補貼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同時,國際貨運代理公司辦理增值稅免征,其相關流程如下:
(1)試點納稅人提供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以及向國際運輸承運人支付的國際運輸費用,必須通過金融機構進行結算。
(2)試點納稅人為大陸與香港、澳門、臺灣地區之間的貨物運輸提供的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參照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規定執行。
(3)委托方索取發票的,試點納稅人應當就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收入向委托方全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同時,會計學堂了解到,財稅【2018】32號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看完了會計學堂的的上述分析,對于間接貨運代理免增值稅的稅務處理,您現在清楚了具體內容了嗎?想要知道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趕緊訂購本網站的課程獲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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