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是否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呢?
答:首先,加油是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根據《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號)第十二條規定: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賬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可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后,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同時,辦理加油卡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提供:
1、加蓋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條形章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上面有“購貨方納稅人名稱”、“購貨方納稅人識別號”、“地址”);
2、開戶銀行及賬號;
3、聯系電話。
看完了本篇文章給您帶來的依據,對于加油是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這下您應該非常確定了。更多會計方面的知識,您可以繼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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