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個稅的計算方法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4 000元以內)=(特許權使用費所得-800)×20%
應納稅額(4 000元以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1-20%)×20%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一項特許權的一次許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例題:魏先生2009年度取得兩項專利,其中一項專利許可給甲公司使用,獲得特許權使用費3 000元,另外一項專利許可給乙公司使用,獲得特許權使用費8 000元.魏先生上述兩項所得應當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解答:魏先生獲得的第一筆特許權使用費所得3 000元低于4 000元,應納稅額為:(3 000-800)×20%=440(元).魏先生獲得的第二筆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高于4 000元,應納稅額為:8 000×(1-20%)×20%=1 280(元).所以,魏先生上述兩項所得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40+1280-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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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