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以房地產抵押是否征收契稅?
以房地產抵押不征收契稅。房地產抵押是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作為標的物的抵押關系,它是指債權人或第三人以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當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即抵押權人依法將房屋折價抵作價款或者變賣房屋優先得到清償。房地產抵押過程中沒有改變土地、房屋權屬,因此,對房地產抵押行為不征收契稅。
房產契稅如何計算?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契稅稅率的規定是3%-5%,一般取3%為了支持房地產業,政府對一般商品房減半收稅,對商業用房,別墅房產收3%。(超過地方政府規定單價和規定容積率房產的契稅按3%征收)注:房產單價規定情況復雜,具體請詢問當地房產登記核心,例如:深圳福田區房產單價超過19830元/契稅3%,而龍崗區規定是11830元/才征收3%的契稅。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頭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征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產契稅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征收的一種稅賦。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產租金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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