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哪些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資本性支出.
(二)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三)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四)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
(五)自然災害或者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六)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的捐贈
(七)各種贊助支出.
(八)貸款擔保.
(九)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十)除上述規定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也不得扣除:
1、賄賂等非法支出;
2、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
3、存貨跌價準備金、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金、長期投資減值準備金、風險準備基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基金),以及國家稅收法規規定可提取的準備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準備金;
4、稅收法規有具體扣除范圍和標準(比例或金額),實際發生的費用超過或高于法定范圍和標準的部分.

可以稅前扣除的項目有哪些?
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
(1)六稅一費:已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出口關稅及教育費附加;
(2)增值稅為價外稅,不包含在計稅中,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時不得扣除.
(3)企業繳納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已經計入管理費中扣除的,不再作為銷售稅金單獨扣除.
2.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提示: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以下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0%計算限額.
②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以上就是小編對"納稅人哪些支出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等相關問題的解答,稅務局在考慮企業營業壓力的同時,也全面的考慮到了一些在稅前扣除中不合理的項目支出.比如行政處罰以及與收入無關的支出等,如果讓企業隨意抵扣比較容易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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