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如何做分錄?

2018-07-03 11:3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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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的情形,這個時候財務人士應該怎么處理呢?關于這一問題,本篇文章給兩個方面帶來了這一問題的解決辦法,如果您不清楚的話,本文的精彩內容不要錯過了哦,詳情如下。

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如何做分錄?

答:小編認為,對于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應該入“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不過,更多的會計人士是這樣處理的:

繼續業務來往,暫時不做會計會錄。到一定時間無法收回,經批準作為壞賬分錄:

借:壞賬準備—應收賬款

貸:應收賬款

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如何做分錄?

根據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二章第四條,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四)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企業開出去的發票與收到的價格有差異的分錄該怎么做,對于上述小編帶來的分析,您有什么不同的意見?歡迎你與會計學堂的老師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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