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考后資格審核復核通知

2017-07-05 15:5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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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市會計考辦公布訊息獲悉,2017年深圳初級會計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將在2017年6月19日至30日進行

根據深圳市會計考辦公布訊息獲悉,2017年深圳初級會計考試考后資格復核工作將在2017年6月19日至30日進行,具體細則如下:

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自6月2日起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根據省會計考辦《關于廣東考區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17】5號),現將我市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時間

2017年6月19日至30日(星期六除外)

三、復核地點

四、復核需提交的資料

(一)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加蓋單位公章,無工作單位的除外),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jsp補打。

(二)深圳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香港、澳門居民為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須真實,資格復核人員對考生學歷證書如有懷疑,有權要求報考人提供驗證證明。考生應自覺遵守報名條件,復核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將取消當次成績,復核通過后合格人員按照深圳市考試院要求領取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規定,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特此通知。

深圳市會計考辦

2017年6月8日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會計學堂初級會計職稱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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