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和未交稅金一樣嗎
答:不一樣,未交稅金是指你計提了尚未繳納的稅金,稅金包括:所得稅、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等各種稅.只要是你計提了還未繳納的,期末就在這個科目反應的
應交稅金是指應交未交的各項稅金,如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等.

以及應交稅金和應交稅費的區別如下:
1、用處不同
應交稅金多用于滿足收費單位本身業務支出的需要,專款專用.
而應交稅費是由國家通過預算統一支出,用于社會公共需要,除極少數情況外,一般不實行專款專用
2、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而應交稅金則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3、內容不同
應交稅金是原會計制度的科目,應交稅費是新會計準則的科目,應交稅費比應交稅金核算內容增加了附加費的內容,如教育費附加計入應交稅費,而原會計制度中,計入其他應交款.
4、稅費繳清時間不同
應交稅金應在年底向稅務部門繳清,而應交稅費則應在年初交清.
應交稅費的核算規定
答:應交稅費核算規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注意:營改增后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簡稱土地使用稅)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稅費與未交稅金,甚至是應交稅金都有著一定的區別,對于應交稅費和未交稅金一樣嗎等問題,上文都已闡述完畢,在這就不多講解了,不懂的可以多多閱讀幾遍,或者也可以來詢問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我們誠摯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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