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認證的專用發票沖紅后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050號《關于逾期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問題的公告》的規定: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但由于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逐級上報,由國家稅務總局認證、稽核比對后,對比對相符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允許納稅人繼續抵扣其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的,仍應按照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規定執行。
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二)增值稅扣稅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導致逾期;(三)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增值稅扣稅憑證,納稅人不能正常履行申報義務,或者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絡故障,未能及時處理納稅人網上認證數據等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四)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及時傳遞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納稅人變更納稅地點,注銷舊戶和重新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間過長,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五)由于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增值稅扣稅憑證逾期;(六)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若你公司逾期未認證抵扣的原因屬于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可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抵扣進項稅額。但如果你公司是由于疏忽導致發票逾期未認證,不屬于公告所述的客觀原因,則此發票不得抵扣,只能由公司承擔此損失,公司有權向直接責任人追償。

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的和還未認證的沖紅的區別
1、不同一:如果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認證,只能由購方來沖紅,銷方沖紅去稅務是沒法通過的。因為票已認證,表示票面本身是沒問題的。
一般是發生了退貨、折讓等情況才用沖紅,那么購方從開票系統內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攜帶抵扣聯和兩方簽訂的退貨協議或折讓說明去稅務局開具紅字通知單,通知單給銷方開具負數發票~當然,具體需要什么資料還要按當地稅務局的規定來。
2、不同二:如果增值稅專用發票未認證,那么一般都由銷方沖紅,如果發票是上個月的,既可以選擇購買方拒收,也可以選擇尚未交付;
如果是跨月了(就是上上個月及更早開具的),只能勾選購買方拒收。然后攜帶沖紅申請單、發票、情況說明或拒收證明等到稅務部門開具通知單,銷方再開具負數發票,并視情況補開新的發票。如果發票已經過了180天還未認證,那就只能做賬,沒辦法沖紅重開了。
未認證的專用發票沖紅后如何處理?綜合以上所述,超過認證期未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再認證抵扣。如果是客觀原因導致未能及時認證可以向稅務主管部門說明情況,是否可以繼續抵扣進項稅。如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還有疑問都可以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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