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留抵與存量留抵的區別

攀爬蝸牛
于2022-04-12 13:44 發布 ??4183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4-12 13:56
同學你好
增量留抵是新增的量
存量就是目前剩余的
比如1-6月增值稅留抵50萬元,7-12月增值稅留抵100萬元
站在12月的角度(假設沒有辦理過退稅)
增量就是100萬元
存量就是150萬元
相關問題討論
記得那簡單來說,留底稅額的產生是因為進項稅大于銷項稅。
2022-04-14 21:14:48
你好同學
增量留抵是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稅額
2022-04-01 19:12:50
您好,上面兩個圖片解釋的很清楚了,增量留抵稅額的概念。您現在是要做什么業務的呢?
2022-02-22 11:17:10
同學你好,就是你的進項抵扣了,沒有抵扣完的部分,滿足了條件,是可以申請退稅的哈
2022-04-02 22:47:57
同學你好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案例:某企業2019年3月底存量留抵50萬元,4月-9月的留抵稅額分別為60、55、80、70、90和100萬元,4月-9月全部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
解答:由于納稅人連續6個月都有增量留抵稅額,且9月增量留抵稅額為50萬元。如果該企業也同時滿足其他四項退稅條件,則在10月份納稅申報期時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留抵稅額30萬元(50*100%*60%)。如果該企業10月收到了30萬元退稅款,則該企業10月的留抵稅額就應從100萬元調減為70萬元(100-30=70)。此后,納稅人可將10月份作為起始月,再往后連續計算6個月來看增量留抵稅額的情況,如再次滿足退稅條件,可繼續按規定申請留抵退稅。
2022-03-14 11: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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