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 1、所得稅匯算清繳的財報 必須要和會計師事務所一致? 2、還是按稅務師事務所認定的科目調整后 上報? 3、如果按稅報調整后 財報報送,后期都要按這口徑一致?

唐羽
于2021-05-18 18:51 發布 ??1581次瀏覽
- 送心意
meizi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1-05-18 18:53
你好1. 正常是的 2. 是的。 你審計了的話就得按審計后的來報的 3. 要一致的
相關問題討論
這個需要看你稅局要求不,不要求可以不做
2020-02-11 21:11:39
你好??
首先這類情況是沒有絕對的,先引用一下相關文件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18〕88號中指出“3.發揮中介機構作用—引導中介機構在提高匯算清繳質量方面發揮積極作用,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相關事項審計鑒證工作。對法律法規規定財務會計年報須經中介機構審計鑒證的上市公司等企業,可要求其申報時附報中介機構出具的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并認真審核。企業可以自愿委托具備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審計鑒證報告和年度納稅申報鑒證報告。加大對中介機構從事企業所得稅鑒證業務的監管力度。”
現在通常具備出具這類稅務鑒證報告資格的中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所以說你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及稅務師事務所為你出具這類報告都是可以的。
但是,幾點個人建議:
1,首先稅務鑒證報告屬于在上報以后稅收征管人員的參考資料,有些地區是只認可稅務事事務所出具的鑒證報告(這不屬于普遍現象,不討論)因此你如果需要出具的話,可以先咨詢一下自己的稅收征管員的意見。
2,就涉稅事務領域來說,稅務師事務所的專屬性相對會計師事務所要好一些,但是不是絕對的。
3,稅務鑒證報告的作用主要是協助納稅人完善在上一年度或者說是審核年度的財務及稅務處理中的問題,并且幫助其合理合法的規避風險,因為現在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及其他涉稅事務由以前的審核制改為了備案制,大部分的涉稅風險都由納稅人直接承擔,而且是否出具報告上報主管稅務機關是自愿的,但是做為企業可以好好的衡量一下自己的實際情況。就自身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出具納稅鑒證報告。
2022-03-10 17:46:17
你好
請問一下,這個差的金額大概是多少
2023-03-31 11:16:57
因為每季度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是只對那一季度的收入、支出、利潤所產生的應納稅額進行結算,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是匯總每一季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表所產生的總應納稅額。
2023-03-15 11:15:12
是的,每個季度算所得稅和所得稅匯算清繳是兩碼事。關于納稅人每季度應履行的稅務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有以下幾點:一是每季度應按時申報、繳納所得稅;二是應按時申報繳納消費稅;三是應按時申報繳納增值稅。
2023-03-17 13: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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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羽 追問
2021-05-18 19:13
唐羽 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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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8 19:27